锁院制是什么意思,古代科举制度里的锁院制指的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自隋朝以后,历代王朝都是通过科举取士来获取人才管理国家的,但参与科考的人数多了,自然也就会出现一些妄图通过作弊手段来使自己成功通过考试的宵小之辈,如果放任不管的话,国家无论进行多少次科考都无法录入什么人才。因此,各个朝代对于科考都会采取严格的监察举措,以防止科举舞弊现象的出现。而锁院制便是一个诞生于宋朝的科举防舞弊制度,那么锁院制是什么意思呢?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古代科举制度里的锁院制指的是什么的详细解答。

宋朝以前,科举考试的考官身份公开,导致请托之风盛行,弊端丛生,严重影响了考试公正性。宋朝为防止请托,开创性地制定了锁院制度,极大提高了科举考试的公正性。

一、锁院制度的起源

锁院制度起源于宋太宗淳化三年(992年)。

这年正月,翰林学士承旨苏易简、翰林学士毕士安、知制诰钱若水、王旦、吕祐之等五人被确定为当年贡举的考官,苏易简为主考官。苏易简得知被委以重任,担心亲戚朋友找自己走后门请求照顾,为避嫌,主动率领其他四名考官一起跑到尚书省把自己锁了起来,直到当年贡举结束才出门回家。

苏易简等人的行为出于自发,但宋廷认为这种举动可以有效防止考生请托,防止考题泄密,便将之定为惯例,《宋会要辑稿》记载:

“是年(淳化三年),又知贡举,既受诏,径赴贡院,以避请求,后遂为例。” 谓之“锁院”。

锁院制度下,考官被任命后,立即被送入贡院(或其他场所)封闭起来,在与外界隔绝的状态下,完成命题、考试、阅卷、确定等次等各环节工作,一直到放榜之后,尘埃落定,才能解禁出院。

古代贡院

二、锁院制度的内容

宋朝的锁院制度执行十分严格,相关人员锁院期间,不准与外人接触,更不准回家,饮食等都由专人送入,睡觉、更衣都在贡院进行,生病则有医官诊治,就连很多细节都被考虑在内,比如考官被下诏任命后,立即被送入贡院锁院,不得以任何借口滞留,更不允许与任何人员接触交流。如有违反,将接受重罚,这样的人规定即便放在如今,也是十分严格的。

《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宋真宗大中祥符七年(1014年),翰林学士王曾、知制诰钱惟演被任命为知贡举,在等待前往锁院的空隙,王曾与同僚李维说了几句话,一旁的工作人员立刻将王曾、钱惟演、李维三人分开单独问话,三人陈述一致,查明王曾是向李维叮嘱家事,这才作罢。

虽然只是个例,几天后,宋廷还是颁布一道诏书规定:

“今后所差考试、发解并知举官等,宜令阁门候敕出,召到画时令阁门祇候引伴指定去处锁宿,更不得与臣僚相见言语。如违,仰引伴使或阁门弹奏,并当重行朝典。”

很明显,这道诏令是针对王曾与李维说话这件事颁布的,明确如有违反,“当重行朝典”。

古代科举图

三、锁院制度的范围

宋朝锁院的时间范围从受诏之日开始,到放榜之日结束,短则十几天,长近两个月,通常在一个多月。宋仁宗嘉佑二年(1057年)省试,欧阳修知贡举,“绝不通人者五十日”,锁院长达五十天;宋哲宗元祐三年(1088年),黄庭坚为省试参详官,“乃是在院四十四日”,锁院四十四天。

锁院的人员范围,逐渐从考官扩大到监考、主文、考校等相关人员,南宋吴自牧《梦梁录》记载:

“其知贡举、监试、主文……同诸考试等官,迎引下贡院,然后锁院,择日放试。”

锁院的实施范围,覆盖各个层级考试,宋朝科举考试分发解试、省试、殿试三级,均实行“锁院”制度。

锁院制度简便易行,有效防止了请托之风,提高了科举的公正性,深受时人好评,也被明、清两代沿袭使用。如今的公务员录用考试,确定面试考官后,立刻收缴通讯工具并实行全程封闭,实际上就源自于宋朝科举的锁院制度。

科举殿试图

参考资料:《宋会要辑稿》、《续资治通鉴长编》、《欧阳修全集》、《容斋四笔》、《朝野杂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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