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朝户籍制度是怎么改革的?户籍制度改革的成效怎么样?

  隋朝的户籍制度是如何改革的?户籍制度改革的有效性如何?这是许多读者更关心的问题。接下来,有趣的历史小边将与读者一起了解,给您一个参考。

  古代有句谚语:“国王有两件宝藏,土地和人民。”土地的大小决定了国家的规模;人民的数量决定了国家实力的强弱。隋朝建国后,户籍被清理,发现了大量隐藏的户籍,大大增加了政府控制的人口和税收收入,有效加强了户籍管理,大大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扩大了隋朝的国力。

  赤壁战争以来,三国鼎立,国家进入分崩离析的地方分离状态。虽然中间有东晋王朝统治世界,但时间太短,只有几十年。永嘉之乱后,整个中原人不聊生,鸡飞狗跳。大量汉族人南迁,依附豪强说地主,国家户口迅速减少。

  隋朝继承了北朝的经济体系,将人头与土地相结合。税收征收和兵役的启动以家庭为单位,以人头为核算起点。隋知道确切的税收,前提必须有确切的户籍数量,即确切的户籍数量。然而,自南北朝以来,政府掌握的户籍数量与实际的户籍情况非常不一致,而且非常严重。

  隐漏的原因大致是:有的家庭只报丈夫,不报妻子;有的家庭虚报年龄,或老或小,避开丁男(国家年龄符合法定纳税年起征标准)的年龄组;有些游手好闲的人逃跑了。所有的表现,只有一个症结,那就是逃避税务力量。581年,杨健获得皇位,为隋文帝,年号开皇。

  隋朝开皇初年只有380万户口,到大业二年(606年)增加到890万户口。在不到30年的时间里,户口激增了一倍多。除了政治经济的发展提高了人们的生活水平和人口的恢复外,隋文帝还采取了两项影响深远的政策:“大索貌阅读”和“输籍定样”。大索貌阅是严格查户口的一项措施。

  隋文帝在开皇三年(583年)启动了户籍检查运动,即“大索貌阅读”。运动首先在山东进行,然后推广到其他地方。开皇五年(585年),隋文帝下令在全国各州县阅读大索貌,核点户口。通过检查,发现了大量隐藏的户口,大大增加了政府控制的人口和纳税人,有效加强了户口管理。

  新增户口超过164万,大大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扩大了隋朝的国力。大业五年(609年),隋达于极盛,全国统一,仓颉丰满,工作大兴。善于奉承的官僚裴云不失时机地向杨迪皇帝提出建议,并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阅读户口。原因是“高祖和平后,禁纲宽大,户口多漏”。杨帝不仅可以利用数百万劳动力建设东都,挖掘运河,还可以调动许多官员进行全国大搜索户口,所以他有了第二次大搜索。

  并立法律法规:当地户籍中有一人不真实,当地长官将被解雇;如果有人举报某个家庭隐藏了一个丁男,他可以被一个纠正的家庭取代。本法律法规颁布后,共增加丁男2300人,增加人口64150人。隋朝对年龄有明确规定:3岁以下的男孩和女孩称为黄色,4岁至10岁称为小,11至17岁称为丁,18至60岁称为丁,60岁以上称为老年。

  大索貌阅还确定了人民群众的三病情况。“三病”按病残程度区分:部分丧失劳动力者为残疾;所有丧失劳动力的人都是废物;不仅全部丧失劳动力,而且丧失照顾自己的能力。因此,为免除(或部分免除)赋役负担,或享受侍丁待遇提供依据。隋朝定户时,三党五党共为一团,故貌读人又称团貌。封建国家通过团貌严格控制人民,特别是赋役的主要承担者,为巩固封建统治、维护封建法治提供了保障。

  隋文帝在大索貌阅读的基础上,接受了大臣的建议,实行了输籍定样。输第八籍定样,又称“输籍法”,是隋代制定户籍和纳税标准的一种方式。开皇五年章(585年)隋文帝采纳了尚书左仆射高颖的建议,规定每年1月5日县令出查,300至500名政府人员按标准定户,重新规定应纳税额,防止人民逃税,抑制豪强地主占有劳动人口,造成税负不合理现象,并写成定册,称为“输籍法”。

  隋文帝利用这种方法,将大量遗漏和逃亡的农民转移到国家家庭,剥夺了许多士族巨人控制的依赖者,削弱了他们的经济力量,增加了封建国家的纳税人,为建立相对完善的户籍制度创造了条件。

  这一举措对富民强国、深化政权统治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虽然直到大业,仍有不少脱籍人口游离政府户籍,短期内无法完全消除户籍隐漏,但隋朝采取了大索貌阅、输籍定样等措施,防止户籍隐漏,效果依然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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