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龙族的家族观念 独龙族的家庭成员工作分配

  独龙族称家庭为“吉可罗”或“拉”,意思是整体或全部。家庭通常是由父亲祖先的直系后代组织的血缘集体,即父亲的家庭公社。家庭公社有自己的公共森林、猎场、渔场(钓鱼场所)和祭祀场所,以及一定的公共耕地。家庭公社的名称通常以居住地自然环境的特征命名,有些公社以家庭负责人的名义命名。

  独龙族还保持着父子连名制的习惯,即每个家庭成员的名字必须以家庭名称加上父亲的名字,而女性必须加上母亲的名字,最后是自己的排名。例如,它被称为“白丽”·丁板·顶·阿克恰·南方的人,“白丽”为家族名,“丁板”为父名,“顶”为母名,“阿克恰”为爱名,“南”为排名。

  家族公社有一位名叫“卡桑”的家庭负责人,他是一个能说会道、资历高、经济富裕的男人,有的往往是家族负责人。家庭负责人的职责是处理家庭的内部生产和生活事务;二是负责外交。

  一般来说,家庭公社里有一到三个以上的大家庭,主要是父母。适合这个大家庭的是“卡尔信”,即火塘分居制。一个大家庭的父母被称为“吉马戛”。他在家庭中拥有最高的权力。他决定生产、祭祀、婚姻、交换、派夫、诉讼和外部联系。在父母面前,妇女只是屈服和奴隶。

  因为一个大家庭包含几个小家庭,整个家庭的人一起生活和工作,土地是家庭公共的,这形成了每个火池(小家庭)的平均粮食分配,由小家庭主妇管理仓库。

  因为大家庭在吃饭的时候有一起吃饭的习惯,所以每个火池都必须轮流做饭。如果某个火池的食物已经煮好了,其他有食物的火池将承担烹饪任务。但是,分食也是平等对待的,这是必须共同遵守的习惯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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